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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并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时间:2021-01-22

  台海网1月22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最新消息!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并通过一批人事事项!详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四十九号

  厦门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补选毛旭、齐凤瑞、薛云官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漳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补选肖华鑫、栾晓维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龙岩市第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补选严可仕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宁德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补选尹力、柳红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莆田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补选王光明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73127部队军人代表大会补选许新峰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1716部队军人代表大会补选张辉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东部战区陆军保障部军人大会补选桑立新为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毛旭、齐凤瑞、薛云官、肖华鑫、栾晓维、严可仕、尹力、柳红、王光明、许新峰、张辉、桑立新的代表资格有效。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孙明忠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漳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鸣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泉州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苏谈益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许维泽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莆田军分区军人代表大会决定接受吴克辉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何云华调离福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孙明忠、李鸣、苏谈益、许维泽、吴克辉、何云华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李鸣不再担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截至目前,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557人。

  特此公告。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1日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于伟国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条例》第八条的规定,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于伟国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杨益民、叶辉玲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因任职年龄原因,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杨益民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叶辉玲辞去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伍斌为福建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厅长。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黄汉升的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免去邱天华的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三、任命王矗为福建省监察委员会委员。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免去谢开红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二、免去严峻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三、免去林标礼、陈建阳、黄晓文(女)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四、任命袁春怡(女)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周永东、陈志洪、陈琼(女)、游松辉、陈伟榕(女)、王祖安、戴惠芳(女)为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二、免去阮海鹰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三、免去沈明娅(女)、周保宾、黄春光的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任免名单

  (2021年1月21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一、批准免去王矗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二、批准任命阮海鹰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福建日报记者 郑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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