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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得转运水生野生动物

时间:2021-01-22

台海网1月18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近日,福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对福州龙川海底世界游乐有限公司、福州永泰欧乐堡海洋世界等水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水生野生动物特许利用资质情况、持证经营情况、物种来源途径、动物变更情况等,实地查看人工繁育场和展演场馆等相关场所。

执法人员在检查的同时也开展防疫宣传,要求相关单位做好景区公共区域的预防性消毒防疫工作及馆内水生野生动物的防护工作,并告知在疫情期间,未经批准不得转运、交易、租赁水生野生动物。

案例点睛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第一条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禁止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的,必须严格禁止。对违反前款规定的行为,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房坚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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