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中共沙县县委批准,沙县纪委监委对沙县总工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四级调研员林振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林振金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未经集体决策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
林振金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县委批准,决定给予林振金开除党籍处分;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观八闽”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