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30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 记者从29日举行的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第三十场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针对家政人员、自由创业的灵活就业人员,我省即日起推出三项具体保障政策:一是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可在我省规定的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费。二是给予社保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照不超过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给予3年期限的补贴,对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补贴至退休。三是补贴购买意外伤害险。对就业困难人员、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各地可按照每人每年不高于100元的标准,对其实际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给予不超过3年的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在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吴小颖介绍说,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企业,我省将采取两条保障措施:一是“发放奖补”,即对企业留住外省员工在闽过年的给补助;对春节期间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给予奖补;对企业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开展培训的给予补贴。同时,我们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奖补力度。二是“做好服务”。对为重点企业引进劳动力的给予奖补,保障用工;支持“共享用工”“用工调剂”提高企业用工效率;组织“优服务留人”活动,通过不间断线上招聘,精准人岗匹配服务,及时帮企业动态招工,保障生产需要。 (来源:新福建 记者 储白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