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9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通报,2020年1-12月,9个设区城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8.8%,同比升高0.5个百分点。9个设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2.32~3.01,首要污染物均为臭氧。
空气质量从相对较好开始排名为:南平、厦门、龙岩、泉州、福州、宁德、莆田、三明、漳州。平潭综合试验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2.00,首要污染物为臭氧。
2020年1-12月,58个县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79~2.86,首要污染物为臭氧、颗粒物。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为99.7%,同比升高0.4个百分点。
空气质量相对较好、排名前10的县级城市为:泰宁、明溪、周宁、将乐、大田、建宁、寿宁、清流和尤溪(并列第8名)、宁化和华安(并列第10名)。空气质量相对较差、排名后10位的县级城市分别是(从最后一名开始):龙海、平和、长乐、闽侯、长泰和南安(并列倒数第5名)、罗源、永安、晋江和福清(并列倒数第9名)。(来源:新福建记者 陈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