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1小时收费不变,之后收费减半
台海网1月29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昨日,记者从晋江交警部门了解到,为了避免资源浪费,提高停车泊位利用率,盘活道路停车资源,部门将对阳光路、金溪路、兴隆路、星光路的停车收费标准进行适当下调。
交警部门介绍,2019年10月20日起,晋江启动中心市区路面停车项目,停车位周转率大大提高,市民停车难的现象得到明显改善。目前已经规划设置的4273个收费泊位中,个别路段的收费泊位使用率较低,容易造成停车资源的浪费,不利于日常管理。经排查梳理,涉及路段为:阳光路、金溪路、兴隆路、星光路。
对此,部门将对这些路段适当下调停车收费标准,由原来的“0+5+2”(前半小时免费,第二个半小时5元,此后每半小时加收2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同一辆车连续单次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50元)调整为“0+5+1”,即前半小时免费,第二个半小时5元,此后每半小时加收1元(不足半小时按半小时计),同一辆车连续单次停放24小时的最高收费30元。7:30-21:30为收费时段,其余时间免费。
部门提醒,只要在收费车位内停车,5分钟内必须扫码,免费时段系统会计时但不收费。星光路自2021年1月22日执行新收费标准,阳光路、金溪路、兴隆路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记者 吴水保 通讯员 吴婷婷 蒋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