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7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近日,莆田市税务局出台十条举措,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全市制鞋业稳定发展与转型升级。
举措明确,用足用好税收优惠政策。对鞋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调整为13%;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符合条件的鞋业企业,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鞋企的应纳税所得额减按25%和50%分档计算,企业所得税税率减按20%;对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对鞋企研发费用实行加计扣除,对未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此外,莆田市税务局还采取优化鞋企发票供应管理、开设鞋企出口退税绿色通道、从宽评定鞋企纳税信用级别、积极支持鞋企融资等扶持举措。(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郭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