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8日讯 据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报道 今天上午,延平一男子叶某因涉嫌诈骗罪,被延平区人民法院当庭宣判。
经延平区人民检察院审理查明,男子叶某今年25岁,家住延平,3年前进入一家食品酒水配送公司工作,随之开始大手大脚花钱用于消费娱乐,还不时向朋友借钱或刷信用卡。
2020年1月至4月期间,被告人叶某因无力偿还高额消费所产生的债务,为满足虚荣心,遂编造“公司高管亏空公司钱款需要补漏洞”,“酒水供应商需要资金周转”,“公司上市需要刷流水”等高息借款事由,对两名朋友翁某和林某实施诈骗,二人先后被其诈骗25万余元。骗取钱财后叶某开始拆东墙补西墙,用于偿还被害人借款和利息,以及其他债务和个人消费娱乐。
2020年6月,叶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随后其家属偿还了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同时,被告人叶某对自己的行为认罪认罚。延平区人民法院依法认定叶某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来源:南平广播电视台新武夷南平广播电视台:翁崇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