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瞄准“三类”情形剑指“四类”团伙 福州警方打防并举

时间:2021-02-07

  台海网2月5日讯 据福州日报报道 福州警方昨日发布消息,长乐区公安局刑侦大队近日摧毁一洗钱犯罪团伙,在长乐、闽侯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查获作案笔记本电脑1台、手机9部、银行卡20张,涉案赃款14.4万余元。

  经查,该团伙利用某平台APP进行洗钱牟利,需要使用大量银行卡,便动员团伙成员及其亲属在长乐、闽侯等地各银行开卡,并将银行卡用于洗钱。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这是福州警方开展“断卡”行动以来取得的又一大战果。

  当前,电信网络诈骗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手机卡、银行卡等“两卡”成为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重要渠道。去年以来,特别是去年10月10日国务院在全国组织开展“断卡”行动后,福州警方启动打击、整治、治理、惩戒“两卡”违法犯罪“断卡”行动,瞄准出租、出售、出借金融通信账户“三类”情形,剑指开卡、带卡、收卡、贩卡等“四类”团伙,全力斩断“两卡”开办贩卖灰色产业链,彻底铲除“两卡”违法犯罪土壤。去年,全市警方共抓获“两卡”犯罪嫌疑人1500余名,约谈银行、通信、寄递网点408家,惩戒“两卡”人员1613名。今年以来,全市共抓获各类涉卡违法犯罪嫌疑人508名,其中打掉开贩卡犯罪团伙15个。

  为进一步打击我市“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市公安局联合相关部门深入研究“两卡”违法犯罪关键环节,严打开贩卡犯罪团伙,狠抓源头治理,紧盯重点行业源头,统筹抓好“两卡”犯罪的打击、防范、治理等关键环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牵头组织开展打击工作,构成犯罪的一律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不够刑事处罚的均采取行政处罚或呈报惩戒。

  福州警方提醒市民: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将可能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罪、洗钱罪等,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如果被信用惩戒,将给个人和家庭带来极大影响。请大家妥善保管好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不要因贪图小利而将自己的手机卡、银行卡等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这将影响一生的征信,甚至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有发现非法买卖银行卡和手机卡行为,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96110—8。 (福州日报记者 曾建兵 通讯员 榕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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