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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国资委:国企风险露苗头就将收到“提示函”

时间:2021-02-07

台海网2月7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随着国企改革步入深水区,国资监管改革的牵引作用更加凸显。近日,市国资委出台《泉州市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态,加强和规范市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对存在的风险和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提示函”是指市国资委在国资监管工作中提示特定所出资企业有效应对存在风险和整改问题的公文。《规则》明确,企业收到提示函后,应认真组织落实,明确相关企业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的工作责任,对提示函事项进行分析研判,制订工作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防控或整改落实工作。对于提出的风险事项,应当开展全面排查,准确评估风险涉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积极应对风险,做好企业间风险隔离。市国资委将加强对各所出资企业提示函事项的监督检查工作,跟踪评估整改成效,切实消除风险隐患,提升国资监管效能。同时,对提示函事项整改不及时、不彻底或敷衍整改的所出资企业,进行约谈、通报;对违规经营投资造成资产损失或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构。

相关负责人表示,提示函的出台,对加快形成全面覆盖、分工明确、协同配合、制约游离的国有资产监督体系具有积极作用。其突出了事前和事中监管,明确了市国资委将对所出资企业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风险和问题进行提示,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要求所出资企业针对提示函事项积极采取措施做好风险防控和整改落实工作,完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管控制度,强化内控体系有效执行,确保风险可控在控,整改工作落实落地,有利于提高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记者 陈林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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