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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开出三张“不戴口罩”罚单 陈埭三家个体工商户各被罚50元

时间:2021-02-07

陈埭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向餐饮经营户宣传疫情防控知识

  台海网2月4日讯 据晋江新闻网报道   昨日上午,晋江陈埭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单位进行检查,对3家未执行《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餐饮经营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

  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再次对这3家餐饮经营户进行“回头看”检查,发现这3家餐饮经营户从业人员仍未按规定进行佩戴口罩。执法人员立即用执法记录仪把证据进行固定留存并当场用简易处罚程序,对3家餐饮经营个体工商户分别处以50元罚款。这是《规定》实施后,晋江市首批开出的罚单,连开三张,以表警示。

  陈埭市场监管所相关执法人员表示,检查中发现大部分餐饮服务单位都能按规定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直接接触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都能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下一步,他们将结合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宣传,督促餐饮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将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值得一提的是,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落实餐饮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应检尽检”要求,督促餐饮单位强化“扫码、测温、不聚集、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1月20日以来,对餐饮从业人员按每15天1次开展核酸检测,共检测餐饮从业人员8942人次。

  据悉,《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已于2月1日起开始施行,这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法规明确规定餐饮服务从业者上岗须戴口罩。

  没有按照规定佩戴好口罩,要怎么处罚呢?《规定》明确,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50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记者_许洋洋通讯员_柯亮亮柯雅思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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