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6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3日,漳州市芗城区政府下发通告,调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通告明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以下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东起九龙大道、西至北环城路上坂路口、南起九龙江、北至北环城路及金峰经济开发区北斗工业园(东起北斗工业园仙景路、西至九龙江西溪南岸、南起北环城路、北至北斗工业园金星路)。同时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规定,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许可。
此外,鼓励公民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举报电话:12345、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