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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将对2020年度“五比五晒”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奖励

时间:2021-02-07

台海网2月6日讯 据“聚焦三明”微信公众号发布 2021网络中国节元宵节 近日,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通知,决定对在2020年度“五比五晒”活动中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个人和集体进行奖励。

一、奖励原则

(一)坚持政治标准。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综合考虑干部德才素质、一贯表现,从严做好审核把关工作,政治上不过关的一律不得作为推荐人选。

(二)坚持工作实绩。把2020年度“五比五晒”竞赛活动考评结果作为分配奖励名额的重要依据。

(三)坚持倾斜一线。按照分配的名额,组织推荐时注重将奖励名额用于一线干部,体现重基层、重一线导向。

(四)坚持综合统筹。“五比五晒”是全局性工作奖励,应综合考虑干部队伍的全面状况,奖励综合素质最优秀的干部。市级主要奖励处、科级干部,县(市、区)主要奖励科级及以下干部。

二、奖励对象

在2020年度“五比五晒”活动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出特别贡献的中央、省属驻明单位。

三、奖励种类和标准

(一)奖励对象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的,给予嘉奖和记三等功,并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二)奖励对象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给予嘉奖和记功,并按照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金。

(三)奖励对象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标准给予奖励。

(四)奖励对象为中央、省属驻明单位的,给予集体嘉奖或记功,并授予相应的奖牌。

四、奖励名额

实行市、县(市、区)二级统筹奖励。

(一)市级奖励

共奖励255名,其中,记功154名、嘉奖101名:

1、由市委、市政府直接提名〔共33名,其中:市直21名、县(市、区)12名〕:获得县(市、区)各组前2名的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一组前9名、市直部门二组前7名、园区与国有企业组前3名的主要负责同志,由市委、市政府直接提名予以记功。属于当年度提任为厅级领导的,不再提名作为奖励人选。

2、县(市、区)(共105名):县(市、区)各组第1名的给予记功各6名、嘉奖各6名,各组第2名的给予记功各5名、嘉奖各5名,各组第3名的给予记功各4名、嘉奖各4名,各组第4名的给予记功各2名、嘉奖各3名。

3、市直单位(共117名):市直部门一组排名1-9名的给予记功各2名、嘉奖各1名,排名10-23名的给予记功各1名、嘉奖各1名;市直部门二组排名1-7名的给予记功各2名、嘉奖各1名,排名8-16名的给予记功各1名、嘉奖各1名;园区与国有企业组排名1-3名的给予记功各2名、嘉奖各1名,排名4-5名的给予记功各1名、嘉奖各1名;市纪委监委机关(本级)给予记功2名、嘉奖1名;市政府驻外办(作为一个整体)和市融媒体中心给予记功各2名、嘉奖各1名。

4、中央、省属单位由各单位申报,市委、市政府统筹研究确定。

(二)县(市、区)级奖励:

奖励名额分三类,一类为县(市、区)各组第1名的永安市、大田县、建宁县各50-60名;二类为县(市、区)各组第2、3名的三元区、将乐县、清流县、沙县、宁化县、明溪县各40-50名;三类为县(市、区)各组第4名的梅列区、尤溪县、泰宁县各30-40名。具体由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需要从严把握和组织实施。

五、奖励申报程序和时限要求

(一)奖励人员推荐

1、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奖励名额,采取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干部德才素质、一贯表现,提出拟推荐初步建议人选。

2、协审。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就初步建议人选征求纪检监察、政法、法院、检察院、卫健等部门意见;正在接受巡察或巡察结束未满半年的,还应听取巡察办或巡察组意见。其中,处级干部统一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进行协审并反馈推荐单位。

3、初审。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协审情况,提出推荐建议人选(含《审批表》、协审表等材料),市委组织部对建议人选的结构比例、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并将审核结果反馈推荐单位。

4、确定正式推荐人选。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市委组织部反馈意见,召开党委(党组)会议集体研究提出正式推荐人选并上报市委组织部。

5、复核和研究决定。市委组织部对各推荐单位上报的正式推荐人选进行综合分析研判,并就人选推荐程序、表现情况、协审情况等方面进行认真复核,在此基础上,提出拟奖励人员建议名单提请市委研究决定。

6、公示。经市委研究同意的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期间收到的有关信访举报件,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发现影响奖励情形的,予以取消奖励资格。

7、奖励。对经公示无异议的,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行文予以记功、嘉奖。

(二)中央、省属驻明单位奖励集体推荐

1、自主申报。中央、省属驻明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自行申报,申报理由要写清2020年在服务“五比五晒”和三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主要成效。申报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集体奖励审批表》报市委督查室汇总,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申报资格。

2、提出建议名单。由市委办、市委组织部牵头会同有关单位组成会商组提出建议名单。

中央、省属驻明单位拟奖励集体连同县(市、区)和市直单位拟奖励人选一并提请市委研究后公示和奖励。

通知要求,

► 要加强组织领导。奖励人员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任务,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要按照市委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统筹安排、从严把握、好中选优,真正把德才素质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最优秀的干部推荐出来;

► 要严格程序标准。各推荐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发挥党组织把关作用,严格按照评选范围、条件和程序组织推荐,突出政治标准,注重工作实绩,不得搞论资排辈、照顾性安排,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放宽条件,杜绝“带病推荐”,确保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考验检验。对于推荐人选达不到最优秀要求的,将予以取消奖励资格;

► 要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党委(党组)要以推荐评选为契机,充分利用“e三明”、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营造浓厚氛围。同时,要将受奖励情况与提拔使用、晋升职级和确定年度考核、单位内部二级绩效等(档)次相挂钩,原则上记功人员的年度考核应确定为优秀等次,嘉奖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作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形成正向激励导向,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聚焦巩固拓展提升“三明实践”,做实做足“四篇文章”,推进“四个着力”,深化“五比五晒”,为加快新时代新三明建设、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贡献。

(来源:“聚焦三明”微信公众号综合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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