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9日讯 据闽南网报道 “早知道不赚这个钱了,这下子年都过不好了。”2月2日晚,在晋江滨江派出所,涉嫌非法经营的陈某面对讯问后悔不已。
2月2日晚,滨江派出所接报称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当晚11时许,民警在永和镇坂头村一路段拦下一面包车,查获30余箱烟花爆竹。后在永和山前一仓库内另查获烟花爆竹1000余箱,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
今年52岁的陈某是一家食杂店的老板娘,据其交代,仓库内储存的烟花爆竹是准备春节售卖。
年终岁尾,是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高发时段。据介绍,为达到清理整治、严控关口、堵源截流的目标,晋江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多项打击整治行动。治安部门牵头,组织警力对全市的沿街门店、市场商场、小超市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清查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销售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烟花爆竹案件48起49人,收缴非法烟花爆竹1480件。
记者还了解到,当前,晋江在“六镇六街道”及经济开发区(青阳、梅岭、西园、罗山、灵源、新塘街道、经济开发区和陈埭、安海、西滨、池店、永和、东石镇)实行机场净空区禁炮,在“尾牙”、“送神日”、除夕夜、“天公生”、“元宵”、“清明”期间都将开展一次及以上的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该局治安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禁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主负责,宣传部、团委、工会、妇联、应急管理局、公安局、文明办、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局、教育局、民宗局、住建局、广播电视台等部门协同配合。对市民人身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产生不利影响,无证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都将进行依法查处,坚决打击。(记者 尤燕姿 通讯员 庄凌龙 张骁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