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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 泉州完成补充耕地4.59万亩、水田1.33万亩

时间:2021-02-11

台海网2月9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十三五”期间,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担当作为,采取有效措施,在严守耕地红线上下足功夫、做足文章,全面保护了全市217.68万亩耕地和172.3万亩永久基本农田。

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抓好耕地保护工作,明确责任是关键。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每年均组织市、县、乡三级政府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分解年度补充耕地任务,各县(市、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耕地保护工作负总责,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通过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确保各项责任目标落实到位。“十三五”期间,全市共组织签订市、县、乡三级责任书805份。同时,重新修订《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规定》,把耕地保护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及时组织开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工作,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领导干部离任审计、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之中。

量质并举抓好补充耕地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积极指导各县(市、区)利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将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作为补充耕地的主要方式,严禁将坡度25度以上的土地开发复垦为耕地,确保补充耕地质量。“十三五”期间,全市已经竣工验收入库的补充耕地项目651个、规模13.15万亩,完成补充耕地任务4.59万亩、水田1.33万亩,每年均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任务。

在确保补充耕地数量的同时,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注重抓好新增耕地质量,做到数量质量“两手抓、两手硬”。制定出台《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专家评审验收办法》《关于建立新增耕地后期管护利用机制的通知》,邀请227名专业知识过硬、涉及多个行业领域的专家,成立泉州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专家库,把好项目验收关和管护关;开展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剥离的耕作层优先用于土地整治等项目建设,提升新增耕地质量。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还积极探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组织各县(市、区)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申报工作。1月4日,自然资源部下发通知,永春县五里街镇、安溪县白濑乡和德化县龙门滩镇3个乡镇成功入选自然资源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名单。“我们正在研究起草《泉州市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完成较好、绩效评价优秀的县级、乡(镇)人民政府按划入市级补充耕地指标库的新增耕地数量予以每亩1万元奖励,通过建立奖励激励机制,有力助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取得实效。”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监管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是耕地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三五”期间,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台《泉州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通知》《严格落实基本农田精准扶贫的通知》等多份文件,明确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占用、生产、管护等要求,构建形成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管严格的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格局。截至目前,泉州全市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72.3万亩、储备区2.73万亩,耕地质量平均等别较划定前均有提高;向181个贫困村发放基本农田管护费6000多万元,专项用于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各类设施的建设、管护维修、耕地地力提升等。

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为确保完成耕地占补平衡,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严格落实补充耕地指标应急储备制度,每年在分解下达县(市、区)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的同时,追加下达市级收购储备指标,满足个别无法完成补充耕地任务的县(市、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应急需求;同时,积极向上争取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统一纳入市级应急指标储备库进行管理,积极支持和帮助本地重点建设项目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据统计,“十三五”期间,泉州全市共下达市级收购指标1万余亩,向上争取跨省域增减挂钩节余指标7080亩,产生耕地占补平衡指标3.37万亩,服务建设项目用地报批837批次,连续20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为建设项目落地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讯员 涂晓扬 苏丽婷 记者 谢玉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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