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鼓西路街边商铺内,市民正在选购花灯。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台海网2月26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26日是正月十五日元宵节,亦谓上元佳节。每当这时,福州民间制灯、买灯、赏灯、送灯尤为活跃。
25日,记者走访福州花灯市场发现,手工制作的莲花灯、宫灯传统花灯、电子花灯等都受追捧,另外一些造型独特也受青睐。在福州鼓西路街边卖花灯商店内,前来选购的市民络绎不绝。林老伯和老伴挑了一件“状元骑马”花灯,拿着仔细端详了一小会。
福州元宵花灯自古闻名,明代博物学家、诗人谢肇淛曾说过:“天下上元灯烛之盛,无逾闽中者。”据传,福州元宵庆典,汉时为一天,唐时为三天,宋时为七天,及至明、清则为十天。
从春节至元宵前夕,福州民间有送灯和甘蔗的习俗。对出嫁之女,娘家例必送灯,“灯”与“丁”谐音,取添丁之意。甘蔗意味幸福生活节节高。
那么元宵节期间,福州还有哪些传统习俗,日前,记者采访了福州民俗研究专家郑子端,听听他的讲述。
福州鼓西路街边商铺内,市民正在选购花灯。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福州的岁时节气习俗中有分上元节(正月十五)、中元节(七月十五)和下元节(十月十五)。正月十五民间称“元宵节”,有“上元热闹看鳌山” ,中元节俗称“七月半”“烧褚衣”;下元节祭祖先,祈求“福寿和丰年”。
郑子端说道,宋代开始在福州城里从正月初八晚开始张灯,至十七晚落灯,作元宵节为挂灯传统习俗。当时太守命令,每家做十盏灯,家家户户,门口挂灯,厅内灯柱悬灯,福州人很重视元宵挂灯,音“添丁”之意。北宋元丰年间,刘瑾当福州太守,为了观赏花灯,下令挨家挨户捐灯十盏。住三坊七巷郎官巷的文人陈烈为民请命,作<题灯>诗一首流传千年:“富家一碗灯,太仓一粒粟;贫家一碗灯,父子相聚哭。风流太守知不知?惟恨笙歌无妙曲。”从此,官府不再强令百姓捐灯。
灯,福州方言与丁同音。丁,古即人口。所以灯,象征着人丁兴旺、子孙满堂。明王应山《闽大记》载:福州“沿门悬灯,通宵游赏,谓之灯市”。
郑子端说道,早在唐先天年间(712-713),福州城区上元节就有民间张灯、官府观灯的习俗。福州元宵灯景之盛在明清。此时,“三坊七巷” 已是灯节的繁地带,灯先在闽山巷,后来发展至三坊七巷的南后街。有民谣唱道:“前街买买蚶,后街买买灯,有买快来买,没买等明年。“前街”指的福州南街(现在八一七北路),大洋百货原址有一座七贤君庙,庙前店铺有卖蚶。
清进士叶观国《榕城杂咏》诗曰:“闽山庙里看灯回,火齐冰纨满案堆。怪道临风三弄好,开元寺买纸箫来。”清举人郑洛英的《榕城元夕竹枝词》还写道:“闽山庙内夜人繁,闽山庙外月当门。槟榔牙齿生烟袋,子弟坊中较十番。”
元宵节前后,福州花灯市场活跃。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 摄
元宵灯市,有挂灯笼、放烟火、灯联、灯谜、塔鳌山、结彩棚、舞龙舞狮、迎神、百戏杂剧、十番、斗宝、妇女“转三桥”。
郑子端说道,“转三桥”是闽地旧俗,也称“走三桥”“绕三桥”“走桥”“走百病”,一些地区也作“游安”“走平安路”。元宵节闽山庙会后,妇女或步行,来往数桥之间,游走以祈求避邪趋吉,祛除百病,祓除不祥。前人多将自己心中的愿望与祝福,寄托于转桥仪式之上,使节日过得更有意义。青年妇女是“转三桥”的主要群体。她们是元夜结伴出游赏灯,也观夜景,乘着月色,寄托美好的祝福与愿望。有的祈求学业进步、事业兴旺、家庭和顺、健康长寿等。“转三桥”也寄托着求子添丁的愿望。福州方言“三”与“生”谐音,蕴涵有“生育”的含义。也是男女青年谈情说爱的机会。
据介绍,福州正月还有元宵送灯盼添丁的习俗。对出嫁之女,娘家例必送灯,“灯”与“丁”谐音,取添丁之意。第一年送“观音送子”灯,第二年如未生育,则送“天赐麟儿”灯、“孩子坐盆”灯,第三、四年如再未生养,便送“桔”灯,寓为“焦急”之意。生育后可送“状元骑马”灯、“天赐麒麟”灯等,直送到外甥16周岁为止。民间有首童谣:“正月元宵灯,外婆爱外甥(外孙),送来红红桔子灯,吉利又添丁。
在仓山区举行的元宵节亮灯活动现场,寓意平安吉祥的舞蹈《十二婆姐送平安》。林玮东摄
(来源: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