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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公示
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
福建省泉州市上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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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拟激励市县名单公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通知》和水利部《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我部组织研究提出了2020年河长制湖长制拟激励市县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拟激励市县名单:辽宁省大连市金普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合肥市、福建省泉州市、江西省吉安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湖北省十堰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深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鹿寨县、重庆市永川区、四川省雅安市、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噶尔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
公示时间:2021年2月24日至3月2日
联系电话:010-63202715
传 真:010-63202685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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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水利部出台《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进一步加大激励支持力度的实施办法》,将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市10县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此举将强化河长制湖长制正向激励。
《办法》将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力度大、河湖管理保护成效明显的地方,综合考虑区域平衡及发展差异等情况,在分配年度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时予以适当倾斜。入选的市(地、州)县(市、区)要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坚决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河湖采砂管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修复等重点工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办法》明确,在全国范围内,遴选10个市(地、州)、10个县(市、区),对每个激励市(地、州)、县(市、区)通过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予以一次性资金奖励。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财政部、水利部印发的《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规定,具体可由激励省份的省级水利、财政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提出经费使用方向并予以实施。
来源:新福建综合水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