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6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近日,泉州市鲤城区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2月22日0时起至2月28日24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禁火期间,严禁携带火种进山入林,严禁烧灰堆肥、烧田埂草、焚烧香烛纸钱、野炊烧烤和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据介绍,春节、元宵期间,民俗、农事等用火行为日益增多,加上近期天气回暖、少雨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鲤城区专门制定《春节及元宵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鲤城区江南、金龙、浮桥、常泰等4个涉林街道及有关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共享防火信息,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等加大排查力度,切实消除火灾隐患;严管区域内农事、民俗等活动用火,坚决杜绝携带各类火种上山,严控野外火源。针对防火隔离带建设,各街道、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系统清理一次性林缘、林下可燃物和防火林带;对于需要集中烧除的树木和杂草,须经报批许可,有计划、有组织、有预案、有管理地统一实施。
《方案》还明确,春节至元宵期间,严禁三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分别为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违法行为;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焚烧纸钱、燃放爆竹、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有以上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一律从严从快处理。(记者 张素萍 实习生 庄子薇 通讯员 黄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