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5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訾某在石狮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变更车道时与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致人死亡——近日,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通报该事故,訾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肇事车辆所属的石狮骏安运输有限公司车队停业整顿。
2021年1月17日15时许,訾某驾驶闽C34669号重型自卸货车,沿石狮市石锦路由东向西行驶,途经石锦路市医院门口路段自左向右变更车道时,与右侧同向行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谢某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石狮交警大队依法对訾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调查认定,訾某驾驶重型自卸货车变更车道未依法让行,是造成本事故的根本原因,承担本事故全部责任。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訾某交通肇事罪法律责任。
事故发生当日,石狮交警大队迅速将本案基本情况向石狮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进行通报,并提出对事故车辆所属的石狮骏安运输有限公司的相关处理建议。石狮市建筑废土沙石运输管理办公室当日作出处理决定,将闽C34669号事故车辆、肇事驾驶员訾某列入工程运输车安全管控平台黑名单,责令公司车队停工整顿,期间所有驾驶员参加由交警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通过后方可通行。
警方提示,生命至上,健康无价,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各运输企业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运输车辆及驾驶员的日常交通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同时要结合事故案例及时开展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引导驾驶员自觉遵章守法,杜绝交通违法行为,采取防御性驾驶技术确保行车安全;对不服从管理的驾驶员,应及时报备当地渣土办列入黑名单,并予以清退。(记者 洪荣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