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5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报道 近日,莆田市工信局在叠加省级一季度增产增效奖励政策的基础上,组织实施2021年“两节”期间市级制造业企业增产增效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稳定全市生产经营,推动全市工业企业满产、达产。
据了解,申报的企业须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工业企业: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且现价同比增长10%及以上(新建投产项目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企业一季度用电量同比增长5%及以上。根据相关规定,市级增产增效奖励资金按一季度用电增量(新建投产项目按30%折算)进行排名,给予第1~5名分别奖励30万元、第6~10名分别奖励20万元、第11~15名分别奖励15万元、第16~20名分别奖励10万元、第21~25名分别奖励5万元。 (记者 陈盛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