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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奖励最高80万!漳州市本级促进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资金申报启动

时间:2021-03-12

网店销售过亿最高奖励80万

漳州市本级促进电商和快递协同发展资金申报启动

  台海网3月12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童旭张燕鸿蔡玲玲)昨日,导报记者从漳州市商务局获悉,2021年漳州市本级促进电子商务专项资金申报工作已正式启动,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2日。据了解,本轮专项资金将对农村、跨境和电商示范园区等十大类别的项目进行奖励,单项奖励最高补助可达80万元。

开网店有奖励

最高可达80万元

  其中,对食品、钟表、花卉等漳州市重点行业引进垂直类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对年网络销售额突破1亿元的前三名每家给予80万元奖励。对新列入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

  同时,电商企业纳入限额以上贸易业统计,将给予大力扶持。此外,对入驻重点第三方平台开设网店、年网络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给予不同奖励。另外,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已领取抗疫电商交易额奖励的企业本次不得再次申请同类型的电商交易额奖励。

针对快递业

漳州加大补助力度

  今年,漳州市对快递业也加大补助力度,对本市电商渠道年发出农产品快件达到20万件、40万件、80万件以上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奖励。对年快递上行量首次突破500万件、1000万件、1500万件的快递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奖励。还有,在仓配一体化建设上,符合条件,按项目年度投资额的5%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此外,今年漳州市将对入驻电子商务园区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按办公场所面积给予10元/平方米/月的物业费补助,补助期三年。对跨国做生意,海外设仓最高补20万元;对快递综合服务站点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也有一次性给予5元-10万元奖励。

  申报企业要求为依法在漳州市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良好,经营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能按规定向商务、统计等相关部门提供资料和报表。符合条件的电商企业先向芗城区和龙文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市属企业可直接向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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