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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设立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

时间:2021-03-17

台海网3月12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3月11日,由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涵江区人民法院、涵江区自然资源局共同建立的全市首个“木兰溪流域生态保护法治实践基地”在江口镇东大村揭牌成立(如图),将为木兰溪流域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也为当地生态保护再添一道“护身符”。

该基地是涵江区致力打造木兰溪流域系统治理的一个生动样本,也是该区创新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方式的一个重要举措,进一步探索和实践“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推进生态保护法治教育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提高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让青山绿水留得更久。

据介绍,基地占地面积近30万平方米,计划投资120万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类行政、刑事、公益诉讼案件异地补植复绿、动植物保护、公益植树、生态法治宣传、警示教育等,为“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绿美并举”打造一个实践平台,将更好地向公众普及生态环境科普知识,宣传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提高公众生态文明素养,拓宽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同时,基地为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提供异地补植等替代性修复方式,让毁林者在承担刑事、行政责任的同时,也要担负起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当天,活动人员共种下枫香、火力楠等600多株。(来源:湄洲日报记者 蔡玲 通讯员 朱秀花 卢小玲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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