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开展器官捐献工作10周年,已有5万余人进行遗体器官捐献志愿登记
让生命在大爱中延续
一个生命逝去,数个生命重生。这样的奇迹,因人体器官捐献者的奉献,每天都在发生。
4月2日,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10周年纪念活动在福州市温泉公园举行。300多人来到现场,表达对遗体、器官捐献者们的敬意和感恩,以及对新生的祝福。
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是服务医学、挽救垂危患者、造福社会的善举。近年来,我省红十字系统不断加强宣传动员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有52717人登记捐献人体器官,累计实现捐献376例,1300多名患者的生命得以涅槃。
数字背后,是一个个关于人间大爱的故事。
2019年清明节,在福州三山陵园举办的追思活动中,少年向捐献者家属献花致意。
生命逝去 大爱永恒
“你说要做天使,让看不见的看见,让伤心换成爱心,让绝望盼来希望。……你是星,是月亮,是太阳,你是天使,来过人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器官获取组织(Organ Procurement Organization,简称OPO)协调员们将一份传递生命的感动化成诗句,让林诺恩及其家人的这份大爱得以铭记。
今年3月3日,6岁的林诺恩因病去世。在生命的最后时日,诺恩的母亲鼓起勇气和孩子一起商量决定,捐献出1个肝脏、2个肾脏及1对眼角膜。她们的这份大爱,让五个陌生人重获新生。
活着,敢奋斗、有尊严、有希望;离开,很静美、有温度、有印记——这是千千万万遗体器官捐献志愿者的心声。
“此生为医而无悔”,曾是南平市第一医院医生的邱必成用自己的一生和“一身”,实现了自己从医第一天起便立下的誓言。
2019年7月,邱必成被诊断为直肠癌晚期。在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签下遗体自愿捐献书。邱必成的爱人林娟说:“他总是说,当医学生时‘大体老师’太少了,他要让学弟学妹们多一些机会练习。他太爱医学了,既然此生再也无法执手术刀,不如留下遗体,为医学事业做最后一次努力。”
邱必成离世后,他回到自己医学生涯的起点——福建医科大学,以“大体老师”的身份,引导更多师弟师妹开启救死扶伤的一生。
留给世界希望,用一种别样的方式重新绽放。近年来,在各级红十字会的积极参与、大力推动下,“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已不再是陌生话题,这项“让生命接力前行”的事业,被越来越多人认识、认可。
“爸爸是我唯一的亲人,捐出他身上可用的器官,让我觉得这世上还有一位亲人活着,留有一点念想。”2020年9月,王欣(化名)在厦门得知其父抢救无效后,主动找到医生进行了捐献。这一善举,让三位患者的生命得以延续,两位患者重见光明。“捐献器官是一件伟大的事,我以后也要这么做。”王欣自豪地说。
3月3日,在获取器官之前,医务人员向捐献器官的林诺恩的遗体致敬。
争分夺秒 续航生命
3月3日下午4时许,一通电话打破了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OPO组织办公室内的沉静。
“刚刚,建阳区第一医院发现潜在捐献者。”负责建阳地区的工作小组马上行动起来,他们一边交流情况,一边收拾行装。
“符合条件的供体一般都是因为颅脑外伤或脑血管疾病而脑死亡的病人。意外发生的不定时性、获取器官的时效性,决定了协调员必须24小时待命、说走就走、分秒必争。”该组织负责人张蕙介绍说。
然而,常人眼中的奔波忙碌,对协调员来说都不足为道。
“没有死亡,就没有器官捐献。”很多人不待见他们,因为他们带来的总是噩耗。
“以前作为医护人员,我们和家属表达的是‘一定尽力抢救病人’。现在我们却要告诉家属,他们的亲人救不回来了,还要提出捐献器官的建议。这个角色,不怎么讨喜。”张蕙说。
由于器官捐献的目的是为了进行移植,挽救器官衰竭病人,因此对器官的质量要求很高。“高龄、严重感染或者癌症患者的器官,基本都不能使用,即便有意愿,也不能参与捐献。”联勤保障部队第九〇〇医院OPO组织协调员龙沁坦言,最理想的器官捐献者,恰恰是那些遭遇外伤、脑出血等意外而死亡的身体较为健康的青壮年。
“通常,死者的家属没有心理准备,听到捐献器官的建议,反应都是拒绝和愤怒,甚至还有过激的言语和行为。但我们必须去沟通,为的是架起生死之间的桥梁,帮助逝者延续生命,给器官衰竭的人一个生的可能,也给亲属更多的人文关怀。”龙沁表示,即便最终不能成功,也是对器官捐献工作的一次科普和宣传。
“受主客观因素影响,通常每10名潜在器官捐献者中,最终能成功捐献的仅1至2名。”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OPO组织协调员邱强华表示,虽然时常面对的是等待和失败,但“想到天使一般的捐献者,看到那些因我们的努力而重生的生命,我们愿意时刻准备着,与时间赛跑,为生命续航”。
近日,泉州市红十字会组织志愿者、家属共同缅怀器官捐献者。
敬畏生命 传递美意
清明前夕,位于泉州市宏福园内的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正式投入使用。自2002年以来,泉州市共有112位遗体器官捐献者完成捐献。
这里是捐献者精神永存、仁爱永铸之地。“纪念碑上一个个捐献者的名字,就是一颗颗璀璨的星星,一道道温暖的光,照亮人们在医学探索之路上前行。”捐献者家属代表叶虹说,正是有了捐献者大爱的感召,越来越多人加入进来。在她父亲的感召下,叶虹的家族中已有10多位长辈完成了遗体捐献或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
目前,我省已在福州、厦门、泉州、莆田、三明、龙岩等地建成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园。春节、清明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期,各级红十字会、器官获取组织、医学院校等单位都会开展缅怀纪念、入户慰问遗属等活动。
近年来,省红十字会依法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福建省遗体和器官捐献条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全省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据了解,省红十字会联合省卫健委、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等部门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通知》《关于推进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助及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的通知》,对器官捐献工作涉及的各相关部门职能、各环节流程予以规范明确,确保器官捐献工作取得实效。
2018年,省红十字会成立了永生天使基金,制定专项管理办法,给予人体器官捐献者困难家庭必要的人道关怀。通过争取各医疗机构、地方政府、彩票公益金、99公益日募集等多种方式扩大救助基金规模,对人体器官捐献困难家庭救助总金额达1500万元。
“生命接力,缅怀逝者,弘扬大爱。各级红十字会工作者将不懈努力,积极推动参与遗体、人体器官捐献工作。”福建省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希望有更多的爱心人士、爱心机构加入到器官捐献事业中来,努力营造“器官捐献、高尚利他”的良好氛围,共同推进器官捐献事业在阳光下健康发展。(记者 张静雯 储白珊 实习生 陈雨辰 文/图)
热心话:
捐献,是一种文明
器官捐献与移植,关系患者健康和生命,关乎人的价值和尊严。稳妥有序开展器官捐献与移植,是医学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我国的器官移植数量已位居世界第二,但目前每年实现器官移植手术也仅有1万多例,现阶段的器官供需比为1∶30。这表明我国人体器官捐献率依然偏低,供需矛盾比较突出。
谈及器官捐献率不高的主要原因,专家们一致认为,受阻于人们的意识和传统的风俗习惯。传统思想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所以大多数人希望离世时得以保全完整,难以接受器官捐献。
要想提高社会大众对器官捐献的理解和接受,首先应加大对器官捐献事迹的宣传,让公民了解器官捐献工作的流程及捐献者博爱奉献的精神。其次,建议学习其他国家的做法,在公民申领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意愿;同时,鼓励党员干部、医护人员等特定人群离世后捐献器官和遗体,在高等院校开设“器官捐献”公共文化课,让广大青年了解、加入器官捐献事业。
“推动器官捐献在全社会蔚然成风,还需要各级政府的支持和推动。”全国人大代表、肺移植专家陈静瑜建议,可以考虑将器官捐献率列入文明城市考核标准。
目前,全国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在第五条“市民满意度”部分中,提到市民对捐献骨髓、器官等行为的认同率大于50%,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一点较难量化。专家建议,文明城市考核标准可精确至上一年度全国平均的器官捐献率,或者给每个城市的器官捐献志愿者登记数定个比例。
此外,记者认为,要进一步完善各种保障措施,让捐献者的家人感受到更多关爱。譬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捐献者减免部分医药费,给予捐献者未成年子女经济补助,逢年过节安排当地红十字会到捐献者家中慰问,帮助协调解决一些困难,从而让更多人加入人体器官捐献的行动。(记者 张静雯 储白珊)
冷知识:
捐献须直系亲属同意 计算机系统进行匹配
器官分配公平高效透明
对大多数人来说,遗体和器官捐献仍比较陌生。记者从福建省红十字会捐献中心了解到,我国开展的是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遗体和器官捐献需符合一定要求——包括达到捐献状态、符合捐献标准和自愿无偿捐献等。
福建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主任敖志雄告诉记者,捐献的器官主要用于挽救器官功能衰竭患者,捐献的遗体主要用于医学教学和科学研究。
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自然人愿意死亡后捐献器官的,应当有直系亲属同意捐献的书面证明。
“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三个条件。”敖志雄介绍说,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器官捐献一般不超过65岁,对于遗体、组织捐献没有绝对的年龄限制。
为确保器官分配公平、高效、透明,国内各大医疗机构严格使用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COTRS),根据所在区域、病情危重、组织配型、儿童匹配、血型等国际医学共识原则,将供体器官与受体自动匹配。据悉,该系统最大限度排除人为干预,确保捐受双方隐私,让最需要的患者在最短时间内匹配器官。
获取器官之前,在场全体人员会向捐献者默哀缅怀,器官获取时采用严格的外科手术标准。器官捐献者在完成捐献后,将由医院进行符合伦理原则的医学处理,恢复遗体原貌。
有器官捐献意愿的市民可通过以下四种方式进行志愿登记:1.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微信公众号登记;2.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网站登记;3.去往当地红十字会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进行书面登记;4.通过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授权单位或组织进行登记。(记者 张静雯 储白珊 实习生 陈雨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