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6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 泉州市在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实施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制,明确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安全包保。
安全督导48家企业
近日,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印发了《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泉州市应急局迅速响应,以扎实举措抓好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贯彻落实,要求通过专题培训、举办讲座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推动企业理解包保责任制,掌握包保责任人的职责要求。通过微信群第一时间向全市所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负责人传达《办法》及精神解读有关内容。
春节后,危险化学品企业面临集中复产复工,安全风险有所上升。泉州市应急局将《办法》的落实纳入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度措施清单,结合日常执法,对复产复工企业开展督导检查,严格查处事故隐患和突出问题,对48家企业开展安全督导。并充分利用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每日对重大危险源企业进行抽查抽检,形成线上线下监管合力。
7家企业定为示范企业
包保责任人应当是由企业专门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而指定的责任人。其中,重大危险源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由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重大危险源的技术负责人,应当由企业层面技术、生产、设备等分管负责人或者二级单位(分厂)层面有关负责人担任,要充分发挥技术、生产、设备等负责人作用,调动更多资源力量,为管理好重大危险源提供保障;重大危险源的操作负责人,应当由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储存单元所在车间、单位的现场直接管理人员担任,例如车间主任。
我市危险化学品企业涉及重大危险源共23家企业,涉及138个单元。泉州市应急局明确7家企业作为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工作示范企业。发挥企业标杆引领作用,形成头雁效应,带动和引导其他企业提高对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要求示范企业在4月5日前,其他企业在4月15日前全面完成安全包保责任制建立完善工作。目前23家企业已提前完成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建设工作。
“清单化”管理重大危险源
泉州市应急局明确要求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重大危险源“清单化”管理,明确管控责任人、安全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并向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报备。要求企业将安全包保责任制纳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中,从总体管理、技术管理、操作管理三个层面实行安全包保,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平稳运行。
下一步,泉州市应急局将加强监督指导,重点对示范企业开展专门督导服务,组织召开专门的现场会议,通过有效施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抓住企业关键人,加快补齐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责任短板,不断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本质安全水平。(王金植 陈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