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赖雅红通讯员高少芬)麻雀虽小,但猎捕麻雀超过20只,就会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漳州南靖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张某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张某未经许可,在南靖县山城镇北环路兰花市场对面的田野里架设渔网,用于猎捕鸟类,三次捕获119只野生鸟类。2020年11月2日,张某收网时被南靖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当场抓获。
经福建闽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告人张某所猎捕的鸟类动物物种是雀形目文鸟科山麻雀,属于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价值、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三有”保护动物,核定价值共计27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