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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提高部分特殊儿童基本生活补助标准

时间:2021-04-07

台海网3月31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保障好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从2020年12月1日起,我市提高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其中,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1500元提高到1800元,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900元提高到140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散居孤儿标准执行。

  近年来,市民政局坚持“儿童优先”“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专属档案,将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全部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信息资料,提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我市建立健全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制度,实现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在乡镇和村(社区)全覆盖,有效打通儿童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为全市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织密织牢保障网。

  据悉,我市在册孤儿180人,在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87人。目前,全市累计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资金448.5万元。(湄洲日报记者 戴立钦 通讯员 游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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