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5日讯 据湄洲日报报道 记者昨日获悉,莆田市发改委近日根据省发改委新发布的《福建省发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清单》调整梳理省网办办理事项,区分各类办理情形,更新审批事项的法定设立依据。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由原来的70项增加至166项,此次梳理为业主减少约28%申请材料,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据介绍,细化后核准类事项由原来的18项增加至72项,审批类事项由原来的50项增加至90项。授权委托书、资金来源文件等通过材料整合,不再列为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不动产权证等可以由政府机构内部调阅获得,均不再要求业主提供。(湄洲日报记者 黄凌燕 通讯员 杨剑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