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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措施鼓励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

时间:2021-04-12

台海网4月12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省级财政每年从城乡人居环境建设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100个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闽台乡建乡创合作项目。记者近日从省住建厅获悉,为进一步探索海峡两岸乡建乡创融合发展新路,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两岸同胞心灵契合,努力打造建设领域台胞台企登陆的第一家园,我省专门出台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若干措施,鼓励闽台之间加强乡建乡创合作。

措施明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将支持台湾建筑师(含文创)团队在我省开展包括集镇(村庄)环境整治、新时代农村社区建设、农民建房(裸房整治)技术指导、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村庄产业培育、文创等方面的规划设计咨询,参与承接省市县政府购买的编制乡建乡创工作法、农民建房建筑立面图集等各类村镇建设技术指引(导则)以及建设行业相关标准规范等服务和其他村镇建设项目。

对于开展合作的项目,除了给予资金补助外,明确政府购买乡建乡创闽台合作项目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下的,可采取竞争性磋商等合适方式邀请具备条件的台湾团队参与服务。同时,支持县乡引入台湾建筑师团队作为城乡建设顾问开展陪护式指导。对委托台湾团队陪护式服务的传统村落和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将优先列入省级扶持名单。

为做好对接服务,我省将继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台湾团队来闽参与乡建乡创的辅导对接服务。辅导对接服务包括建立健全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的项目库、人才库、企业库,为台湾团队和县乡村提供对接。

据介绍,为确实深化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省住建厅、省台港澳办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闽台乡建乡创融合发展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完善政策。(记者 吴宏雄 吴洪 通讯员 施由森 苏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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