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福建客户端4月11日报道爱吃海鲜的朋友注意啦!今年,福建省继续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5月1日12时开始,福建进入休渔期!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近日发布《关于实施2021年海洋伏季休渔制度的通告》,明确了今年休渔作业类型、时间和区域:(1)除钓具外的所有作业类型,以及为捕捞渔船配套服务的捕捞辅助船。(2)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桁杆拖虾、笼壶类、刺网和灯光围(敷)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小型张网作业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3)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4)兼作不同作业类型的渔船,休渔时间为5月1日12时至最长作业类型休渔时间。(5)捕捞辅助船休渔时间:北纬26度30分以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6日12时;北纬26度30分以南的我省海域为5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确需在最长休渔时间结束前为一些对资源破坏程度小的作业方式渔船提供配套服务的,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报农业农村部批准后执行。
伏休期间,我省禁止异地休渔,所有休渔渔船应回渔船船籍港所在地休渔,不得擅自离港或改变停泊地点,严禁跨省休渔。5月1日12时至8月1日12时,严禁冰鲜杂鱼交易,对发现涉黑涉恶的相关线索,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