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9日讯 据泉州网报道 连日来,安溪法院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实践活动。在安溪法院的多元调解中心帮助下,一名当事人不用诉讼就顺利拿到了赔偿款。
据悉,谢小阳(化名)受雇于谢小明(化名)从事拆除彩板工作期间,不慎从高处跌落,造成肋骨、锁骨等多处骨折。3月29日,谢小阳来到安溪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打算起诉谢小明,要求一次性赔偿其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3万元。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谢小阳与谢小明系同村村民,且平时多有来往和劳务合作。经电话沟通,谢小明亦初步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费用。在征求双方意见后,工作人员决定将该案移送诉非联动调解室化解。
4月1日,立案庭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易怀德、吴庆勋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并邀请与两名当事人同村的热心人士谢小发(化名)协助调解。
谢小发从两人多年来的合作关系和相互之间的情谊入手,谈亲情、道乡情,耐心细致地开展劝解工作,缓和了双方因纠纷而产生的对立情绪。立案庭法官和调解员从多年调解工作经验入手,为当事人厘清事实、讲明法律,告知当事人诉前调解的优势和进入诉讼程序的利弊。
最终通过立案庭法官、调解员、热心人士三方耐心细致地释法说理,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谢小明自愿承担谢小阳因提供劳务受到的各项损失3万元,扣除已代为垫付的医疗费1.35万元,其当场通过微信向谢小阳转账1.65万元,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林亚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