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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环境责任目标考核获评优秀

时间:2021-04-14

台海网4月14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近日,泉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布了2020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永春县已连续六年获评优秀。

近来年,永春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围绕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目标,围绕流域水质提升、环保基础设施建设、中央环保督察整改等工作,推动全县生态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并持续稳定向好,获评国务院2019年河湖长制工作激励县(全国10个县)、全国第四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第三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福建省全域生态旅游示范县、全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全国县城数字农业农村发展先进县。

环境空气质量保持优良。2020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比例为98.6%,空气质量综合指数2.19,空气质量居泉州市第二,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一级标准;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数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均达到年评价指标二级以上标准要求。

辖区流域水质稳中向好。 2020年,晋江水系永春段功能区水质状况为优,国控、省控监测断面功能区(Ⅲ类)水质达标率为100%,永春东关桥断面水质Ⅲ类改善至Ⅱ类,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桃溪、湖洋溪、一都溪、坑仔口溪、诗溪等五条主要河流水质Ⅲ类及以上达标率为100%。完成东关镇、桃城镇等乡镇13座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及其配套管网建设,提升了农村生态环境。

土壤污染防控扎实开展。开展集中式地下水型饮用水源和重点污染源调查,全面排查核实上报地下水“双源”清单52家,防渗摸排企业10家。加强危险废物监管,2020年永春县共产生危险废物353. 89吨,转移349. 41吨(2019年底贮存3. 14吨), 处置利用率97.9%。

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有效修复。2020年来治理矿山地质环境面积 44. 1亩,治理水土流失4.737万亩,占泉州市下达任务的104.6%。全县完成植树造林面积13043亩,完成任务数的107. 8%。完成森林抚育项目52831亩,完成任务数的105.7%。完成封山育林项目30045亩,完成任务数的103. 6%。2020年我县森林覆盖率69.5%,森林蓄积 量596万立方米,林地保有量10. 56万公顷。严格落实“河长制”,强化河湖“四乱”整治,拆除违章搭盖78处,清淤清障39公里,清理围垦种植3500多平方米。 (通讯员 陈博文 林培枝 魏起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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