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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严惩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无理缠诉

时间:2021-04-23

  新华网福州4月23日电 近日,福建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司法厅、省信访局联合出台《关于加强行政诉权保护规范行使诉权行为的意见》,加大诉权保护力度,构建虚假诉讼、恶意诉讼及无理缠诉预防、识别、惩治机制。

  意见提出,要加强行政诉权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要畅通立案渠道,切实保障当事人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申请法律监督的权利。要加大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的纠错力度,推进行政诉讼审判机制创新,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加强检察机关对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充分发挥律师作用,提高当事人的诉讼实施能力。

  同时,要构建规制滥诉行为的机制链条,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的惩治力度。为此,意见明确了认定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的具体标准,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结合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目的、是否具有值得保护的实际权益、是否具有滥用诉权的主观故意等因素,进行精准识别、综合判断,并共同探讨协商处理规制行政诉讼滥诉行为的办法和措施。

  意见还创新行政诉讼滥诉失信人名单制度,对于当事人滥诉情节严重的,列入滥诉失信人名单,做到依法保护诉权与规制滥诉行为相结合。针对滥诉行为,意见还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意见,包括禁止同一事实再次诉讼、加强审查释明、发挥诉讼费用调节诉讼行为的杠杆作用等措施,加大惩治力度。同时,完善相应的救济渠道,保障被认定为滥诉的当事人能够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救济。(来源:中新网 刘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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