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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福建全省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265起

时间:2021-04-23

福清市的沿海滩涂上,一群反嘴鹬在空中飞翔。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向好,我省许多滩涂、湿地公园吸引了反嘴鹬、黑翅长脚鹬、牛背鹭等鸟类来觅食停歇、繁衍生息(资料图片)。福建日报记者 林熙 摄

台海网4月21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十三五”期间,福建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1265起,办理适用四个配套办法和污染犯罪案件10213起,取缔关闭“散乱污”企业5966家。

2019年以来,依托亲清服务平台,全省已完成环境信用动态评价和应约评价10146家次,其中动态评价9804家次,应约评价342家次,信用修复累计1503家次,2020年绿色信贷余额3263.93亿元。目前,全省环保守信企业7967家,其中诚信542家,良好7425家。

2020年,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2294起,共处罚款1.83亿元,办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596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7起,12起典型案例获生态环境部通报表扬。

2021年以来,全省共办理环境行政处罚案件477起,共处罚款4304.81万元,办理《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案件79起,移送涉嫌环境犯罪案件4起。(福建日报记者 陈旻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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