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2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APP综合报道 日前,由长泰县人民政府为主起草的福建省地方标准《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正式发布,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
漳州是福建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实践地。近年来,漳州市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积极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探索“漳州版”的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建设模式,长泰县承担了全国首批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打造了具有闽南风、长泰味、标准范的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长泰县域样板,为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提供了可借鉴、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使农民的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升,广大村庄干净、整齐、漂亮起来了,农村整体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
此次发布的《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规范》,是在总结长泰县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管理经验的基础上进行研制的,规定了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的管护原则与模式、管护主体、管护机制、管护要求、监督考评与改进措施,从根本上解决了之前在建设中存在的管护主体不明确、无管护机制和管护经费不落实等问题,填补了我省村容村貌管理与维护标准的空白,使管护工作有章可循,保证美丽乡村可持续发展、永远美丽。(来源: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