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0日讯(海峡导报记者林晓琪通讯员魏鹏程曾程伟)平和两名男子为图个人的尝鲜快乐,电鱼5斤,合计被罚款人民币1.4万元。
昨日,导报记者从平和县农业农村局获悉,“2021.4.4”长乐联胜村电鱼案的两名违法当事人,来到该局接受《行政处罚决定书》,缴交了1.4万元罚款。
4月6日早上,平和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护鱼志愿者报案称:4月4日23时左右,有人在长乐溪联胜村段违法电鱼作业。接到报案后,执法人员随即前往联胜村开展调查取证工作,最终确定了罗某某、刘某某两人一人提供电鱼机,一人提供蓄电池,结伙于4月4日23时左右在长乐溪联胜村河段违法电鱼作业的事实。两名当事人对电鱼捕捞的违法事实也供认不讳,主动上交了涉案电鱼工具,并共同指认了违法电鱼捕捞作业现场。
“我们那晚只是想尝尝溪河的鲜鱼,结伙去电鱼,没想到也就电了5斤左右的鱼,却被罚款人民币1.4万元,这代价也太大了......”两名当事人懊悔不已,写下保证书,表示今后将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再从事渔业违法违规活动,同时还将向亲友和身边群众宣讲电鱼的危害性和违法后果。
平和县农业农村局呼吁更多的群众加入护鱼志愿者队伍,发现违法电鱼行为,及时拍照取证并举报和协助提供有力线索,举报电话:0596-5232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