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29日讯 据福建日报报道 最新!漳州市区将出让4幅地,其中3幅住宅地块,1幅商服用地,分别位于西湖、南湖、蓝田和长福。
经漳州市人民政府批准,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3幅地块具体情况如下↓
2021P01地块
地块位置:龙文区九龙大道以东、步港路以北、龙溪北路以西、长福路以南
土地面积:125721㎡
计容建筑面积:364591㎡(地块商业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不得低于总计容建筑面的30%)
容积率:1.0-2.9
建筑密度<45%
绿地率>30%
建筑限高:地块居住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0米,综合建筑高度(含顶部附属设施)的黄海高程控制在110-120m以下
2021P03地块
地块位置:琥珀路以北、纵一路以东
土地面积:27931.3㎡
计容建筑面积:83793㎡
容积率:1.0-3.0
建筑密度<25%
绿地率>25%
建筑限高<18m
2021P06地块
地块位置:(西湖G16地块)位于胜利西路以东、建峰路以西、金岭路以南
土地面积:40190㎡
计容建筑面积:48228㎡
容积率:1.0-1.2
建筑密度<43%
绿地率>25%
备注:
1、2021P01地块居住建筑高度不得超过80米,综合建筑高度(含顶部附属设施)的黄海高程控制在110-120米以下(详见该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地块设定保留价。地块可销售商品住宅限定平均销售价格,地块商品住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20000元/㎡。地块竞买报价上限价格为193000万元。
2、2021P03地块商业部分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总计容建筑面积的10%。地块设定保留价。地块竞买报价上限价格为59500万元。3、2021P06地块建筑物顶部(含顶部附属设施)的海拔高度不得超过105米,其中住宅建筑高度控制最大值不超过80米。地块设定保留价。地块竞买报价上限价格为48900万元。
4、地块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漳州市区2021年第二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须知》。
5、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注:2021P01地块楼面价3566元/㎡、 2021P03地块楼面价8294元/㎡、 2021P06楼面价3938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年5月6日至 2021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漳州市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收储中心招商信息科(龙文交警北侧)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四、申请人可于2021年5月6日至 2021年5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到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土地竞买受理处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参加2021P01地块竞买申请人提交金融机构保函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8日17时00分。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5月19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1年5月20日09时00分 在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八楼拍卖大厅进行。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的地块土地出让价款包含自然资源部门所要求应配备的地下停车位、人防、配电室等配套设施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但不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耕占税(2021P01、2021P06地块除外)及商业、办公、娱乐、仓储等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使用权价款。
(二)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三)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2020G04
此次挂出的商服用地,位于龙文区水仙大街以北,漳州市交通服务指挥中心以东,漳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西,将用于商务金融用地。
备注:
1、该地块建筑高度(含顶部附属设施)应小于130米。
2、其他土地利用要求按各地块的《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该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指标和要求执行。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凡属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且整改未到位的企业及其控股股东、被列为失信行为人或在本市范围内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7日到福建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网址:http://zrzyt.fujian.gov.cn)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1年4月30日10时00分至2021年5月27日17时00分到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7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1年5月3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地块挂牌时间为:2021年5月19日10时00分至2021年6月1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最后1小时内,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竞买人报价的,在挂牌交易期限截止时点届满时,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将挂牌交易的宗地转入网上拍卖程序,并按照网上拍卖规则及程序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只接受网上竞买申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看挂牌出让相关信息。竞买人应认真阅读网上挂牌交易须知及相关文件。
(三)本公告发布的信息与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不一致的,以网上交易系统发布的信息为准。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四)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根据交易规则、交易须知或系统提示,在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资料原件和竞买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到漳州市自然资源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137号)办理签订《成交确认书》。
(五)本公告与《出让须知》及相关出让文件均为不可分割的整体,对竞买人的竞买、签约和合同履行均具有约束力。
(六)本公告视同登记公告。凡对此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及材料向我局提出,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我局将在公告期满,办理供应手续后,直接登记给受让方,宗地范围内原有土地证同时作废。
(七)漳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未尽事宜依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福建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网上交易规则》、挂牌文件及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漳州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漳州市龙文区测绘地理信息中心大楼六楼土地收购储备中心
联 系 人:陈女士 魏女士 林女士
联系电话:0596-2180826、0596-2072791
(来源:漳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