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7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4月6日,在驻仙游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的刑事速裁法庭,借助远程视频系统,法官隔着屏幕对被告人黄某进行宣判,黄某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仙游疫情发生后,仙游县公安局为解决疫情期间执法办案受阻问题,依托科技助力,在不淘汰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仙游县看守所原有硬件系统的基础上,引入远程视频提讯系统。3月18日,仙游县公安局远程视频系统在全市率先投入使用。当日,刑侦大队办案民警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对羁押在仙游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宣布逮捕并制作24小时讯问笔录、出示电子证据、文书材料,进行远程视频示证,讯问过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保障真实性、合法性。办案民警与被羁押人员“零接触”提讯,有效降低疫情感染风险,确保监管场所安全。
4月2日,仙游县公安局与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会商协调,率先共同制定出台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远程视频提讯、会见、开庭等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公检法司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使用远程视频系统。当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直接将办案人员、律师的证件以及法律文书等材料扫描发送到监管场所,发起预约,顺利开展远程视频提讯、会见等工作。无需办案人员、律师往返于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和监管场所之间递交材料,让信息网络多跑路,办案人员少跑腿的同时,最大限度压缩可能接触的空间,避免感染风险。
4月4日,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系统,依法告知犯罪嫌疑人黄某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相关内容,值班律师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向犯罪嫌疑人黄某就法律适用及程序性问题进行答疑解惑,犯罪嫌疑人黄某认罪认罚,随后在值班律师远程视频见证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保证值班律师“在场”的法定要求和效果。
面对疫情防控的新形势,仙游县公安局将执法信息化建设融入执法办案过程中,开启“远程提讯+远程示证+远程会见+远程庭审”办案模式,最大程度打破地域限制,给检察官、值班律师的刑事诉讼活动提供最大化便利,依法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益。据悉,3月18日以来,仙游县政法部门共利用远程视频系统提讯、会见、开庭45人次。(记者 陈汉儿 通讯员 徐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