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外防输入”,现通告如下:
一、严格入(返)南人员健康管理
(一)3月28日以来,有广州、宁德旅居史的入(返)南人员应尽快就近进行核酸检测,并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
(二)其中,4月5日以后有宁德市蕉城区、广州市白云区旅居史的入(返)南人员,抵南之日起落实“7+7”健康管理(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医学观察条件的,应转为集中医学观察,并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上述人员要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告,并做好个人防护,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各社区及用人单位加强督促检查。
二、严格购药登记
全市各药店要严格实名登记退热、止咳、抗生素、抗病毒“四类”药品实际用药人信息。实际用药人在购药后6小时内应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间隔24小时以上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严格出行管理
非必要不离南,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旗),避免非必要的跨境出行。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旗)。
对不主动申报、瞒报、谎报旅居史等涉疫信息,拒不执行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南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