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佛制,每年的农历四月十六——七月十五,为出家人的安居期。泰宁佛协于日前专此发文,要求泰宁僧众在安居期间,需注意把握四项原则:
一.择良而居 注意安全
各寺院、各场所在为僧众选择安居之所时,务必要保有足够的前瞻性,要择良而居,注意安全,坚决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凡是有滑坡、坍塌、漏雨、滚石等风险存在处,不可安居;缺医少药、不便于及时救护处,不可安居;缺乏供养、食宿不便处,不可安居……
二.谨守戒律 禁止外出
僧团管理层在安居期间,要依照佛制,注意规范僧众行为,要严禁僧众在为期九十天的修行安居期内,或无故外出,或离心散乱。要注意告诫僧众此际疫情防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和复杂,严格遵守安居时禁止外出的修行制度,一者有益于自身安全和僧团安全,二者也有助于自己的精进修行,有助于提高自修自度的观照水平……
三.保持定力 慈悲护生
安居是出家人在踏破芒鞋、精进修学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项修行,是殊胜定力的一种自我养成和保持,是不伤慈悲的又一种践行和体现……各寺院、各场所在安居期间,要注意告诫僧众这时节天气渐暖,万木复苏,新绿萌芽,虫蚁繁殖的速度也在不断加快,僧众无故不外出,既是定力的考验,也是慈悲护生情愫的彰显。
四.潜心修学 增进道业
各寺院、各场所此际要注意以多样化的形式,组织安居僧众潜心修学,致力于自我乃至整个泰宁佛教界,在方方面面都能有一次更为显见的提升。要尽一切可能,积极帮助安居僧众充实学问,增进道业,要在确有实效的策修进道之中,为泰宁佛教日后更好地弘法利生,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泰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