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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创新举措开展一县一专项 剑指“微腐败”

时间:2017-04-16

原标题: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大腐败要抓,群众身边的小腐败也不能忽视。福州创新举措,专项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成效明显——

一县一专项,剑指“微腐败”

台海网4月16日讯 据福州新闻网报道近日,一份特殊的公示在长乐市民的微信朋友圈刷屏。公示的不是人事任免,而是1月以来长乐市所有处级领导干部参加婚丧喜庆活动的情况。

这是长乐开展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推出的有力举措。领导干部带头,有力地推动了社会风气好转。去年下半年以来,通过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整治,长乐原先存在的大操大办歪风得到有效遏制。

像长乐一样,去年9月以来,福州创新反腐倡廉举措,各县(市、区)在市纪委统一部署下,通过收集问题线索、调研分析,筛选出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县一专项”整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取得积极成效。

问题导向 精准立项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既要依靠群众,也要服务群众,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福州市委主要领导明确表示。

为解决好百姓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福州市纪委在2016年8月下发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把当前群众关心关注、长期得不到解决、基层易发多发、部门行业“潜规则”等问题纳入专项整治重点。

各县(市、区)以问题为导向精准立项,形成“一县一专项”,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如闽侯县针对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审批和监管中出现的“人情”审批、“权钱交易”审批、“吃拿卡要”等失职渎职行为,进行综合整治;连江县集中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中党员干部利用公权力或公职身份“吃拿卡要”行为……

长乐民营经济发达,受传统观念和民俗影响,红白喜事大操大办之风一度盛行。对此,长乐启动移风易俗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健全制度约束各级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同时通过镇村建章立制,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坚决向大操大办歪风说“不”,树立文明新风。

“‘一县一专项’整治有针对性地从当地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惩治群众最关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反腐败工作深入民心,获得群众更多的支持。”福州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廖友新说。

齐抓共管 形成合力

“原以为都是村里的基础设施建设,钱用在哪儿都一样,没想到……”因改变水利专项资金用途,福州晋安区寿山乡上寮村支书梁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追悔莫及。

晋安区由区纪委牵头,抽调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区直部门纪检组长及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3个督查组,对2013年以来全区水利建设补贴经费安排及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3名党员干部进行党纪处理,对8名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或谈话提醒。

精准反腐,还需合力监督。为此,福州整合相关部门工作力量,由各县(市)区纪委协助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工作部署,建立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坚持一线考察干部。

“多部门齐抓共管,改变纪检监察机关‘孤军作战’格局,弥补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问题。”福州市纪委副书记肖敦颖说。

通过精准发力、打击,查处一批违纪违规典型问题。如福清对7起制止“两违”建设不力等违规违纪问题给予党纪政纪;闽侯查处县林业局、县国土局、县城建监察大队等单位多名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审批、失职渎职、收受钱物问题。

随着“一县一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福州市党风政风持续向好。据统计,专项整治开展以来,福州共发现疑似问题线索75条,其中转立案审查的问题线索46条,已处理8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69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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