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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团伙故意专买过期食品 谎称中毒高价索赔

时间:2017-04-19

台海网4月19日讯 据泉州晚报报道,专门选购过期食品,再假装食物中毒,利用小超市店主心虚不敢声张的心理弱点,肆无忌惮恐吓索取高额赔偿。19日,晋江警方通报称,在泉州多个县市区专门用这招进行敲诈勒索的一个团伙被捣毁 ,9名成员被刑拘。

今年2月,永春人刘某夫妇在晋江西滨镇盘下一家小超市,两人起早贪黑,打理得很辛苦。

3月30日中午,两名男子来超市买了4瓶鹿龟酒。两个小时后,这两人带了一伙人再次来到超市,说刚才买的酒已经过了保质期,他们喝了身体不舒服。在超市里 ,这伙人有的表现得好像病情很重,一脸要狂吐不止的模样,还有的人凶狠恶煞地拍打着桌子让他们要赔钱。

刘某查看后发现,这几瓶鹿龟酒生产日期是2013年12月31日,保质期36个月,确实过期了3个月。

自觉理亏的刘某带着这些人到医院检查,他们抽了血还打了点滴,最后他们威胁刘某说不赔钱就要砸店,还要向工商部门投诉让他关门,无奈之下刘某选择息事宁人,赔了这些人11900元。

随后,刘某夫妇把这件“倒霉事”告知了同行,这才发现有好几家小超市都“中招”了,他们把店里监控调了出来,发现大家遇上的是同一伙人,气得他们立即报警。

与此同时,晋江卫生部门就这些人疑似食物中毒事件进行了调查,没想到他们却拒不配合,而且出现多名相同患者,行为可疑。

晋江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经排查一系列监控录像后,初步判定该团伙涉嫌敲诈勒索,共有9名成员,落脚在泉州丰泽区的宾馆。

4月2日凌晨,晋江警方展开抓捕行动,一举抓获安徽籍男子许某、辽宁籍女子刘某娥等9人,他们交代说自今年2月以来,在晋江、洛江、永春、南安等地,以购买食用过期酒等食品,再假装食物中毒为由敲诈勒索超市经营者,共作案14起,勒索金额20余万元。在该团伙中有多名成员是“资深”酒鬼,每天都要喝酒,在勒索时为了装病会用手抠喉咙致吐。

晋江警方表示,该团伙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对店家进行威胁和恐吓,行为已经涉嫌敲诈勒索。

据悉,今年1月以来,晋江警方在全市开展“打黑恶·缉枪爆”专项行动。截至目前,共破涉黑恶九类案件76起,5起省公安厅督办案件全破,打掉犯罪团伙20个 ,该局督捕的十大黑恶网上在逃人员已抓获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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