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对接启用全国平台
今起可办理异地转移接续业务
每日甘肃网6月19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赵文瑞)工作调了,公积金也能跟着调,省去缴存职工两地跑腿的麻烦。继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通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后,6月19日起,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正式对接启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只要是你转入或者转出公积金的管理中心也对接了全国平台,就能申办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做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
转进来
手续办理仅需11个工作日左右
根据《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的操作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的规定:职工在该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该中心申请将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该中心。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
申请所需的材料也很精简:除了身份证及复印件外,个人申请只要提交一式两份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即可,表格可登录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下载。
记者注意到,按照《规程》要求,申办公积金的转入业务只要11个工作日左右:其中,3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受理;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与资金转出;3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接收与资金转入;档案装订后就完成了全套手续。
转出去
主要审核五方面信息
职工因劳动关系变更至外中心的缴存单位,并已在外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可向外中心申请将在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外中心。
在办理转出业务时,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进行以下五方面的信息审核:职工在该中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与外中心传递的信息一致;职工已与单位解除或变更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职工作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在该中心无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该中心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责任;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未被法院依法冻结等。审核通过的,该中心将为职工生成《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账户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