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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公交站50米内禁停违者罚1000元"交警回应:系假消息

时间:2017-06-20

网传“即日起公交站50米内禁停违者罚1000元”

交警部门――系多年前网上的假消息

  每日甘肃网6月20日讯 据兰州日报报道 连日来,一条内容为“从今天起所有的公交站台前后50米内禁止社会车辆停靠,包括上下乘客即走,一旦被拍最高罚款1000元!”的帖子在微信朋友圈疯传。6月19日记者从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这是一条虚假消息,而且是多年前网上的“假消息”。

  据介绍,兰州市交通秩序大整治期间,针对公交车辆违法,尤其是站外停车上下乘客、路中央停车上下乘客、扎头进站和一些社会车辆占用公交车站点乱停车造成公交车辆无法进站等违法行为依然存在取证难、处罚难的情况,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与市公交集团经过调研、沟通后,共同研究确定在公交车站施划进站停靠泊位。今年5月开始,交警部门在很多公交车站的地面划上了黄色醒目的公交车专用泊位。

  兰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大队负责人介绍,施划泊位主要有两个作用,一是公交车进站时,必须驶入泊位内停车,否则将被视为违停进行处罚;二是公交车站点、停车泊位前后30米内不允许其他社会车辆停放,更不得驶入泊位内停放,即便是临时停放或驾驶人在车内,也属于违停,将被电子警察、巡逻民警拍照处罚或被拖移。

  据悉,交警支队交通安全宣传民警指出,该条信息是有破绽的,交警部门一般启用电子警察前会通过媒体或官方微信、微博进行权威发布,不会随意在朋友圈发布消息。另外,我国法律规定,在公交车站违停处以200元的罚款。此外,公交集团也反馈消息称,根本没有所谓的“移动公交电子警察”,所以请广大市民不要转发这一网络谣言。

  交警部门提示市民,切勿轻信、转发来自微信、论坛上来源不明的信息,获取信息需通过权威媒体、相关单位的官方网站、微博、微信。

  兰州日报全媒体首席记者葛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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