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责任 强化管理
兰州市文化和旅游局全面推进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
我局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以来,按照示范单位的创建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节能宣传、落实创建工作责任,强化用能管理,切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我局被评为第二批“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节能示范单位”。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成立了以局一把手为组长,各单位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研究分析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同时,各单位也相应成立了由本单位领导牵头的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二是进一步完善办事程序,建立工作台账,把节能降耗工作纳入日常议事范围,切实解决节能降耗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三是强化节能目标管理,局系统共有公共机构10家,用能人数993人,用能面积4.1万平方米,公车数量16辆。2015年,全局公共机构人均综合能耗0.19千克标煤,较2010年下降42%,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7.1%;人均用水量9.89吨,较2010年下降16%;单位建筑面积综合能耗0.0032千克标煤,较2010年下降30.76%,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的6.25%。
二、广泛宣传,提高思想认识。每年以节能宣传周活动为重要载体,深入开展宣传工作。一是从每个处室、每个岗位抓起,发挥“铁将军”、“铁算盘”、“铁账本”的作用,把好“节能关”,守住“浪费口”。二是制作图文并茂的宣传栏、节能提示标牌,在办公区域显著位置悬挂、张贴,营造氛围。三是利用会议培训等活动,深入宣传国家节约资源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节能常识,普及厉行节约的行为规范,倡导低碳、节俭、文明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资源忧患意识和节约节俭意识。
三、落实责任,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把节能降耗工作落实到每个单位、每个岗位,做到了人人有责,人人负责。一是印发了《兰州市文旅局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实施方案》,制定了节能目标,明确要求各单位能源消耗在上年统计数据基数的基础上,水、电、油等能耗分别降低在5%以上,并作为局系统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考核内容。二是系统各公共机构设立了节能统计员、联络员和监督员,采取一人一岗、专人负责的办法,做好本单位的能耗统计、节能联络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并由局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造册。三是实行了资源节约工作监督机制,分阶段组织人员对各单位的节能工作进行了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节能灯、高耗低效设备、空调、电梯、水泵等运行改造情况以及非办公区的水、电、气分设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督查整改,促进了节能降耗工作顺利开展。
四、多措并举,切实降低能耗。一是建立了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采购工作中做到选择能耗低、环保、质优、价廉的办公设备,逐步淘汰高耗能办公用品。二是制定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公务用车实施了“统一管理、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和油耗、行驶里程统计公示制度,逐车、逐月核定百公里油耗,实施了单车核算,车辆油耗和运行费用明显降低。三是从细微处抓起,堵塞跑冒滴漏现象。根据人员流量,对电梯实行了分梯使用,正常情况下只保留一部电梯运行,并设定四楼以下不停梯,有效的节约了动力电的支出;采取定时供应开水的措施,每天上午、下午各供应一次开水,每次一个半小时,避免了“开水常开”的浪费现象。四是开展“节约一张纸,效率翻一番”活动。能够网上报送的材料不要纸制件,内部未签发的文件材料均采取电子版审阅,签发的文件材料必须双面打印及规范了纸张领取登记手续等措施。五是制定并实施“公共机构节电、节水、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制度”和“公共机构用能行为规范”,把干部职工用能行为和节能量指标引入单位内部处室及局属单位绩效考核内容。
五、突出重点,强化重点管理。一是对季节性用电高峰期实行重点管理。电能是公共机构的主要能源,电能占公共机构能耗的70%左右。针对冬季和夏季两个用电高峰期,对切实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做出了相关规定。对开展绿色照明、合理设置空调温度、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断电制度等做了明确规定。同时不定期对各单位用电情况进行检查,对造成用电严重浪费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二是加大高耗低效设备改造力度。实施了电梯势能回馈技术改造,废除高耗能老式电开水茶炉等设备,积极争取节能改造项目,更换热效高、耗能低、绿色环保新型冷热水直饮机集中供应开水。
下一步,我局将坚持以“实现公共机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能力大幅提升”为目标,健全长效机制,着力解决好工作机构、人员和经费保障,规范管理制度,理顺工作职能,不断将节能降耗工作引向深入。
兰机管局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