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兰州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模式再升级
老人发生意外伤害最高可理赔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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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甘肃网9月1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李辉实习生张欣楠)政府为兰州市户籍60岁以上老人免费购买了一份意外伤害保险——此举在2017年一度备受关注。8月31日,兰州市民政局组织召开兰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暨2018年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新闻发布会,一年来,全市累积赔付案件1064笔,赔款金额625万余元,简单赔付率达121%。2018年,兰州市民政局在继续免费购买的基础上,还提高了赔偿标准,扩大了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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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共理赔案件1064笔
赔款金额达625万元
2017年,兰州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委托中汇国际保险经纪甘肃分公司协助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全市范围内具有兰州户籍且年满6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由市民政局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间意外死亡、残疾、住院均可取得赔付和补贴。运行一年来,全市已赔付案件1064笔,赔款金额625万余元,简单赔付率达121%。
其中,城关区已赔付案件和理赔金额占比最高:赔付案件383笔,占比36.00%;理赔金额181万余元,占比2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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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保险方案优化升级
老人意外伤害最高可理赔5万元
据介绍,2018年度兰州市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方案,相比于去年,在保险金额和保险范围等方面进行了升级优化。
今年保险方案新增加的内容是,60周岁以上老年人因食物中毒身故,理赔金额增加1万元,共计给付4万元;80周岁老年人因交通意外身故,理赔金由原来3万元增加到4万元。在意外伤害医疗补助方面,门急诊给付限额由去年500元/人优化升级为1000元/人,免赔额100元/次;住院费用补偿,免赔额100元/次,比例100%,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同时,凡是参加兰州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包含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的老年人,人保财险承诺,发生无责任第三方意外事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除上述保障之外,依据城乡居民大病报销政策,可再获2万元赔偿,意外伤害身故总保额扩大至5万元,意外住院治疗保险金额可提高至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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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兰州户籍人员可自愿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年龄放宽到45岁至99岁
记者了解到,对长期在兰州居住的非兰州户籍老人,兰州市民政局委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开发了保费每份50元和100元意外伤害保险自愿购买险种。年龄放宽到45至99岁,最高保障金额分别达到7.1万元和1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