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网兰州9月6日讯(记者韦德占)今天下午,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甘肃省“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成效,甘肃政法机关提出了30条措施,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甘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好地法治服务和保障。
发布会上,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晓林对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
李晓林表示,法治是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新形势下,衡量政法机关履职水平高低,不仅要看是否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而且要看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意见》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政法机关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30条措施。一是通过实行人才落户“绿色通道”、户籍管理“贴心服务”、出入境业务“延伸服务”、交通安全管理“柔性执法”、公证事项“预约服务”、公安审批服务“一站办理”、特种行业许可“备案管理”、消防审批“容缺受理”、公安行政执法“审批报备”、利企便民“阳光司法”等10条措施,深化“放管
服”改革,营造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二是通过依法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益、依法保护知识产权、依法处理商事纠纷、依法加强对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依法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依法兑现胜诉权益等6条措施,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营造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三是通过深入开展企业及周边治安环境治理、经济金融风险预警防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济犯罪专项整治、涉企案件专案专办、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7条措施,强化违法犯罪打击防范,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四是通过建立服务企业“护航警官”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团队、涉外和涉“一带一路”法律服务机制和严格规范执法司法行为、严格办案工作纪律、严格查处投诉举报、严格优化营商环境督察考核等7条措施,全面提升政法机关服务水平。
李晓林要求,全省各级政法机关要自觉做服务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把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各项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落,切实形成尊商、安商、护商、亲商的良好氛围,更好地为新时代甘肃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