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监管执法严禁停工停产“一刀切”
具体涉及工程施工、生活服务业、养殖业、采石采砂采矿等8个领域
每日甘肃网9月18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李辉)企事业单位一律停工停业停产,这绝不是环保执法中惟一的处罚措施。9月17日,记者从省环保厅了解到,为防止在环境监管执法和生态环保督察(查)领域出现这种执法“一刀切”现象,省环保厅日前明确在环保监管执法过程中要加强政策配套,做到因事施策与综合施策相结合,既要保证查处和整治效果,也要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同时将严查全省各地在环境监管执法和生态环保督察(查)领域执法“一刀切”的行为。
2015年新环保法颁布执行以来,我省各级环境执法机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环境执法效能得到了有效提升。但随着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督察(查)工作的不断深入,一些地方平时不作为、不担当,督察(查)时因担心问责而采取企事业单位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做法,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更与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求相违背。而且这种“一刀切”行为是典型的乱作为,也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表现形式。
对此,省环保厅明确,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就禁止环保“一刀切”作出专门部署,结合实际,提出具体明确工作要求,并向社会公开。在开展环境执法和推动生态环保督察(查)问题整改过程中,要加强政策配套,强化工作统筹,做到因事施策与综合施策相结合,既要保证查处和整治效果,也要避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省环保厅将组织督察(查)组结合实际,进行现场督导,对发现的生态环境保护“一刀切”典型问题,按程序追究责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