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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时间:2018-09-20

兰州市加强双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

9月20日起物价部门将随机抽查城关、七里河区域内大中型商超

每日甘肃网9月20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 (记者王星明)9月19日,兰州市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2018年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通知》,从9月20日至10月8日,兰州市物价部门将按照“双随机”的要求,重点加强对景区门票、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农产品、住房租赁和房地产领域、旅游业其他环节的价格监管。此次监管工作的对象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农副产品市场,大型商超,旅游景区(景点)及周边配套设施,交通运输枢纽,机动车停放服务,主要商业街区,电子商务平台,住房租赁和房地产领域,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等行业销售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和提供相关服务的经营者。在此次监管工作中,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对投诉举报多、价格信用差、发生过严重价格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进行重点抽查,并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结果。同时,随机抽查城关、七里河区域内大中型商场超市,抽查比例不低于区域内大中型商场超市总量的50%。

  严查景区擅自增设收费项目

景区门票价格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通知明确,各县、区物价部门将对照甘肃省已出台的旅游景区(景点)门票价格政策,对景区门票价格集中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查处国有及国有控股A级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高定价大折扣、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特殊群体门票减免优惠政策、价外加价、强制代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并对查出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予以曝光。

严查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的行为

受季节变动、自然灾害等影响,近期一些地区蔬菜、鸡蛋等生活必需的农产品价格出现波动,各县、区物价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生活必需品特别是农产品价格监管,并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对供应偏紧、价格上涨较快的蔬菜等商品,加大检查频次,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严查整治房租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

中秋、国庆适逢住房租赁和商品房销售旺季,各县、区物价部门将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价格行为,严厉整治房租价格串通、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哄抬房租、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予以查处,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

严查交通运输领域违规涨价等行为

通知要求,各县、区物价部门要切实做好旅游业其他环节价格监管,着力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娱乐、停车等环节的价格秩序,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收费公示工作,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加强对公路、铁路、民航、水运等交通运输的价格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涨价、价外收费、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和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同时,要创新监管手段和工作方法,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依法查处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违法行为。

  依法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

据悉,物价部门将密切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当地居民节日消费特色商品的市场和价格变化,并强化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同时,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四级联网、在线运转的优势,确保群众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办理。对于市场价格异动和重大突发性价格事件,要妥善处理舆论热点事件,快速回应社会关切。依法曝光价格违法典型案件,震慑不良商家和价格违法经营者,营造诚信兴商氛围,确保兰州市节日价格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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