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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追溯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元85%报销政策”

时间:2018-09-22

我市追溯补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0元85%报销政策”

每日甘肃网9月21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朱浩源)近日,市医改办、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计委联合发文《关于转发<省医改办省人社厅省民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元85%报销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决定对2018年1月1日至6月1日前符合“10元85%报销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追溯补偿,由大病保险商业经办机构按照医疗保障政策,落实追溯补偿工作,追溯补偿时间以患者相应出院日期和门诊慢性特殊疾病就诊日期为准。

据了解,“10元85%报销政策”是今年甘肃省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出台的一项健康扶贫医疗保障政策。通过各项医疗保障政策的叠加实施,切实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等问题。具体内容是:将2018年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新增的20元中的10元,用于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达不到大病保险条件,当次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或者经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达不到医疗救助条件,当次实际补偿比低于85%的部分进行补偿。

市医保中心要求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各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工作配合,主动做好报销工作,积极与大病保险公司对账,确保“10元85%报销政策”追溯补偿工作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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