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出台相关方案要求11月底前全面完成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一律取消
每日甘肃网10月10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刘琼 实习生陈雪霞)“证明我爸妈是夫妻”、“证明我是我爸妈的女儿”……今后,类似这样的“奇葩证明”将逐渐在兰州消失。10月9日,兰州晨报记者从兰州市政府获悉,《兰州市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实施方案》已于近日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方案》要求在2018年11月底之前,对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进行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
据记者了解,本次清理范围具体为: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证明事项;部委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甘肃省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甘肃省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兰州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兰州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兰州市各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区县政府及其部门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
根据《方案》,将于2018年11月底全面完成清理任务。证明事项清理完成后,由市政府法律顾问组成专家组对市政府各部门的证明事项清单进一步审查论证。各区县、各部门要做好与国家、省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衔接,查遗补漏,编制本单位保留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由同级法制部门汇总审查后报同级政府向社会公布。对取消证明事项涉及修改兰州市地方性法规的,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涉及修改市政府规章的,及时启动规章修改程序;涉及修改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提出规范性文件修改、废止程序;涉及区县、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自行做好修改、废止工作。
《方案》相关规定
《方案》规定,原则上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各区县、各部门越权设定、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通过运用大数据信息共享或政府部门内部的信息核查和共享查询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能被其他材料涵盖或替代的事项,一律取消;凡是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